緣聖宗師:珍重生命
人的生命價值觀,隨著科學的發展,及社會演變而有所不同,影響了個人及他人的生存,如今自殺或被殺竟然不再是稀有的現象。每天打開報紙或電視,看見的不是自殺就是被殺的消息,這種對生命的不尊重,身為萬物之靈的人類情何以堪,大家知道要如何保育動物、保護環境,卻不太知道如何去保護自己及同類的生命。
古賢有云: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可損傷」。一個人如果為了一時挫折就走上自殺或殺人的絕路,罔顧周邊關心他的親朋好友,父母生育、養育之恩,師長教育之恩,國家社會培育之恩,又將如何報答?自殺者,或許可以解脫目前的痛苦;殺人者,或許可以逞一時之快,但人間的及法界的因果律又豈容許任何人逃脫?以佛法來解釋,生命的存在自有他的意義與責任,簡單的來說,就是該做的要做,該受的要受,該還的要還,該了的要了。
所謂該做的要做,是指人來到世間,命運大致都注定,除非修行才能改變命運,怨不了別人,每個人對社會國家都有一份應盡的責任,社會國家才能延續生存,而政府應該為人民百姓設想,做該做的事。父母應該為養育兒女而奉獻,盡做父母的本份,兒女亦應盡自己的義務。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各種責任要負,有他的路要走,不但該做的要做,還要多行善積德,才能廣結善緣,得善果,甚至改變命運。
所謂該受的要受,是指人來到世間,大致是苦多樂少,不要因種種不如意,就要結束自己的生命以求了脫,可知道結束生命之後到了別的地方,所受的苦更多!例如有些人因長期病痛無法醫治而走上絕路,豈知病與痛是自己累劫所造惡業,今生所得之果,別人是無法替代的,正是「萬般帶不走,惟有業隨身」,所以說今生所得果是前世所造因,今生所造因是下輩所得果,半點不差!惟有「甘心受」才是正確的選擇。
所謂該還的要還,該了的要了,是指社會國家之間是互動的,人與人之間也是互動的,夫妻、孩子、朋友都是互動的,欠人一分應還人二分。現在許多人是吃得進去,吐不出來,能吃別人盡量吃,不管因果,有些人借錢不還、倒會不還,能騙盡量騙,造成目前社會一片混亂,殺人、放火、自殺……,沒有一刻安定的感覺,使人在恐懼的陰影中過日子。今生騙人、偷人、殺人、下輩子還是要還,不是不還,是時候未到,不是不報,是時辰未到。所以該還的,還是要還,該了的,還是要了。
每天看電視新聞都是社會的亂象,很少看到溫馨感人的畫面,讓人深感痛心,因為好事不出門,壞事傳遍天下。我曾在國外待過一段時間,每次看台灣的新聞,所見沒有一件喜事,讓遠在國外僑胞對國內的亂象害怕,恐懼自己家人的安危,有些朋友還因此勸我不要回台灣,但想到這塊生育我,養育我的土地,一心只想回來為保護自己的家國,盡一己之力。
前些天有位弟子的朋友談及他的父親,以九一高齡卻不幸厭世自殺。這位老人家在八十二歲時摔到地下室跌斷一腿,八十六歲時因公車司機緊急剎車跌斷另一腿,八十八歲時又因坐公車下車時後腳還未著地司機已發動車子,又摔斷了脊椎,從此行動不便,纏綿病榻又產生併發症,終於喪失求生意志,最後走上自殺的路,讓孝順的兒女痛心不已。他的兒女為了盡最後的孝心,只有藉助本門超度法的力量,讓他得以往生淨土。自殺者往往會墮入地獄道枉死城,補受未了之苦,等罪受完,才能隨業轉往他道受報,在枉死城所受的苦可是人間的千百倍。
因此奉勸世間想尋死的朋友,何不利用短暫的幾十年生命去做些有意義的事,所謂「人身難得,佛法難聞」,若進一步能修行佛法,圓證菩提,才是生命的最大意義與最終目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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